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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关于《无锡城镇职工增补医疗保险治理暂行办法》的增补意见——毒品犯罪诸暨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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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关于《无锡城镇职工增补医疗保险治理暂行办法》的增补意见——毒品犯罪诸暨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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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施展城镇职工增补医疗保险的功能,入一步减轻参保职员个人医疗负担,现就《无锡城镇职工增补医疗保险治理暂行办法》(锡劳社医[2002]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提出如下增补意见:  一,凡参加城镇职工增补医疗保险的职员(以下简称参保职员),在个人帐户资金用完并个人自付满划定数额医疗费后,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划定的门诊医疗用度,可根据本意见从增补医疗保险基金中给予津贴,计进个人帐户。  二,增补医疗保险基金对个人医疗帐户入行津贴的总额,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分会同财政部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从城镇职工增补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中,提取一部门风险调节金保存,确定增补医疗保险基金当年对个人医疗帐户入行津贴的资金总额。并根据当年年度参保职员门诊医疗用度自付情况,确定当年的增补医疗保险津贴比例。  三,参保职员门诊医疗用度在个人帐户资金用完后,个人自付满800元后,所发生的门诊医疗用度,由职工增补医疗保险按一定的比例给予津贴,年最高津贴限额为1500元;  70岁以上退休职员,个人自付满600元后,所发生的门诊医疗用度,由职工增补医疗保险按高于其他参保职员10%的比例给予津贴,年最高津贴限额为2000元。  四,参保职员个人帐户资金用完后,门诊就医和用度自付结算时必需使用《社会保险卡》(IC卡)。《社会保险卡》(IC卡)记实的个人门诊医疗用度支付情况,作为参保职员医疗用度结算的依据。患12种慢性病的参保职员,按《暂行办法》报销时,还需出具门诊医疗用度明细清单。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卡》(IC卡)记实的上一年度个人门诊医疗用度支付情况,按照确定的津贴比例,按划定核定参保职员的医疗津贴用度,并于次年4月份一次性计进个人帐户。  六,参保职员按划定用《社会保险卡》(IC卡)在定点零售药店划卡配药发生的用度,由定点零售药店直接从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费并现金支付,且不计进职工增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前的个人自付划定数额医疗费,职工增补医疗保险基金也不予津贴。  七,本意见所称医疗用度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举措措施尺度的医疗用度。  八,《暂行办法》划定的12种慢性病门诊报销尺度和办法不变。患12种慢性病的参保职员,在病种划定用药范围之外,本意见第七条划定之内发生的门诊医疗用度,按本意见给予津贴,且只计算一个自付划定数额。  九,增补医疗保险的用度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跨年度的医疗用度以结算时间为准。参保职员上一年度发生的医疗用度报销或记实至次年3月底,过时不予办理。  十,本意见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无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财政局 无锡卫生局
二00二年十仲春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