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的认定界限
关键词: 聚众斗殴,界限,认定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合法目的,纠集世人成帮结伙地互相入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念头,目的,不是流氓流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1,犯罪的念头,目的不同。
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念头,在实施各种流氓流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念头,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分,以知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
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入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这说明在聚众斗殴流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这是对犯罪的一种转化型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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