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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相关行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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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相关行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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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诽谤罪,认定,相关

       犯罪认定  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  (1)诽谤罪散布的必需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

     假如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固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然宣扬的,公然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好比,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题目的意见(试行)》第140条划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集团,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集团,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如: 散布虚假动静,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差劲等,目的是以不合法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

     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峻后果,只能构成损害贸易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

     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需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本罪与欺侮罪的界限  (1)欺侮不是用捏造的方式入行,而诽谤则必需是捏造事实。

       (2)欺侮含暴力欺侮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欺侮去去是当着被害人的面入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

     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2)行为方式不同。

     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分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3)主观方面不同。

     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认定界限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留意: 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需是情节严峻的,而违背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需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背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需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

     假如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固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然宣扬的,公然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好比,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题目的意见(试行)》第140条划定,  (2)法人,集团,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集团,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如: 散布虚假动静,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差劲等,目的是以不合法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

     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峻后果,只能构成损害贸易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

     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需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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