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著名刑事律师

共同犯罪多久可以办理取保

当前位置 : 首页 > 取保假释

共同犯罪多久可以办理取保

* 来源 : * 作者 : 驻马店著名刑事律师

1、共同犯罪多久可以办理取保

共同犯罪案件被立案侦查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1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112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取保候审保证方式

1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1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论取保候审是由哪个机关决定的,对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都由公安机关来认定。

公安机关认为应对保证人罚款的,也由公安机关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能对保证人罚款。1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1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采取保证金保证的,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既要考虑其犯罪的性质、情节等案件因素,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对于确定较小数额保证金就能起到保证作用的,就不应再要求更高的保证金数额。保证金的收取和保管,则统1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师之家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