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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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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怎么走

* 来源 : * 作者 : 驻马店著名刑事律师

1、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怎么走

1、取保候审后的流程如下:

(1)、被取保候审人员被羁押的,执行机关向看守所发出释放通知书,释放被取保候审人;

(2)、办案机关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3)、被取保候审人员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保证人保证的,对保证人进行处罚;

(4)、侦查后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73条、第79条

2、取保候审到期之后该怎么办

1、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2、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3、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4、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执行机关向看守所发出释放通知书,释放被取保候审人;侦查机关继续侦查案件;侦查结束后,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检察院审查,不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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