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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适用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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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适用情形是什么

* 来源 : * 作者 : 驻马店著名刑事律师

1、保外就医适用情形是什么

1、保外就医的适用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1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身患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或者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可准保外就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1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是什么

1、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1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1般是两种情况: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监外执行。

2、保外就医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手续规定:

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保外就医期间仍然计算到刑期以内。保外就医的条件1旦消除(如疾病经治疗已经痊愈),而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执行。罪犯保外就医后,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人民检察院对于保外就医的实施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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