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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征地管理费等收费标准—刑事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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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征地管理费等收费标准—刑事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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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办理费征地办理费收费尺度在原国度物价局、财务部《征地办理费暂行措施》([1992]价费字597号)划定地收费尺度地基础上降低30%执行。即:(1)实施全包征处所式地,按征地费总额地以下比例收费:1、1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  文件依据:关于降低征地办理费等收费尺度地通知甘价房地[2001]222号  1、征地办理费  征地办理费收费尺度在原国度物价局、财务部《征地办理费暂行措施》([1992]价费字597号)划定地收费尺度地基础上降低30%执行。即:  (1)实施全包征处所式地,按征地费总额地以下比例收费:  1、1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地盘133.34公顷(2000亩)以上地(含133.34公顷),征地办理费按不凌驾2.1%收取;  2、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它地盘133.34公顷以下地,征地办理费按不凌驾2.8%收取。  (2)实施半包方式征地地,按征地费总额地以下比例收费:  1、1次性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地盘133.34公顷以上地(含133.34公顷),征地办理费按不凌驾1.4%收取;  2、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它地盘133.34公顷以下地,征地办理费按不凌驾1.75%收取。  (3)实施单包方式征地地,按征地费总额地以下比例收费:  1、1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地盘133.34公顷以上地(含133.34公顷),征地办理费按不凌驾1.05%收取;  2、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它地盘133.34公顷以下地,征地办理费按不凌驾1.4%收取。  (4)只管理征地手续不卖力征地事情地,不得收取征地办理费。  我省征地办理费尺度按国度和本通知划定执行。  2、衡宇拆迁办理费  衡宇拆迁办理费收费尺度在省物价局、省财务厅《甘肃省垣市衡宇折迁办理收费划定》(甘价房地[1998]234号)划定地收费尺度地基础上降低30%执行。即:  (1)拆迁住宅衡宇及其从属设施,按被拆除物地修建面积计收,县及县级市每平方米2.1元,省辖地级市(不含兰州市)每平方米2.8元,兰州市每平方米3.5元。修建面积不足30平方米地,按30平方米计收。  (2)拆迁非住宅衡宇及其从属设施,按上述划定尺度地1.4倍计收。  3、工程质量监视费  工程质量监视费在原国度物价局、财务部《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质量监视费地通知》([1993]价费字149号)划定地尺度地基础上降低30%执行。即:  (1)修建工程质量监视费收费尺度,按修建安装事情量计收,大都会为1.05‰,中等都会为1.4‰,小都会为1.75‰。  (2)质量监视单元依照划定对已实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