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著名刑事律师

工伤有多少的抚恤金?诸暨刑事律师取保假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取保假释

工伤有多少的抚恤金?诸暨刑事律师取保假释

* 来源 : * 作者 :

     我想咨询,工伤有多少的抚恤金?   我弟弟今年29岁,已婚,有12岁的小孩,父母健在。

    他在广东顺德1家私营企业打工,从事车工。

    5月17号老板鸣他和其他的工人1起到厂房上换瓦,结果他从屋顶上摔下来。

    送到病院抢救。

    今天5月20号不治身亡。

    他是家里的顶梁柱,父母,妻子,孩子都靠他的工资。

    他打工时在这家工厂的月工资是1000元。

      你弟弟的事故属于工伤。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划定发给丧葬津贴金,供养支属抚恤金,1次性工伤津贴金:  (1)丧葬津贴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均匀工资6个月的尺度发给。

    
  
  (2)供养支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条件供主要糊口来源的死者的支属。

    其尺度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的百分之4十发给,其他供养支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3十发给,孤寡白叟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尺度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供养支属的范围和前提按照现行的有关划定执行,供养支属失往供养前提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1次性工亡津贴金,尺度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均匀工资4十8个月至6十个月的金额,详细尺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符合划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1次性工亡津贴金按全额尺度的百分之5十发给。

      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支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均匀工资增长的1定比例每年调整1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1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1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详细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分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