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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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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 来源 : * 作者 : 诸暨刑事律师
为什么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1.证人证言是法院审判的
常见定案依据

我国刑事审判领域,一直有一个非常奇葩的现象,就是证人胡说八道的话,经常可以成为法院审判的定案依据。这大概可以说明几个问题:一是司法审判实践中,仍过于依赖言词证据;二是被告人很难有效推翻证人证言,哪怕是胡说八道的证言。


2.证人证言为什么难推翻

一是证人出庭作证率太低。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是不允许辩方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而是采信其庭前的证人证言,而庭前证人证言如果被设计过的,这时候反而很容易跟被害人陈述等证据形成相互印证。

 二是被告人庭前往往被羁押,取证能力和手段非常局限。被告人就是不被羁押,也很难调取有效的客观性证据,以推翻证人胡说八道的证言(不真实)。就是自己调取了其他言词证据,以对抗证人证言,也往往被认定为效力不如侦查机关调取的高而不予采信。当然,法官往往不会直接论述双方直接冲突的证言,而是选择性忽略这个问题,直接以侦查机关调取的证言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为由,直接作出认定。

三是法官对证据采信标准太低了。刑事法规定了刑事案件举证责任在于控方,控方证明责任应当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司法审判实践中,往往不CARE理论上的规定。以我的经验,大多数案件的证明标准其实还不如民事案件证明标准高。

比如证人证言,在民事案件中,书面证言基本上是不会被法院采信的,证人就是出庭了证言没有其他客观性证据,基本上也不会被采信。但在刑事案件中,竟然可以用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两种言词证据构成相互印证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