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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律师会见难的障碍、阻力和步骤:统一思想认识 逐步试点放开 通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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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律师会见难的障碍、阻力和步骤:统一思想认识 逐步试点放开 通信权

* 来源 : * 作者 : 诸暨刑事律师

破解律师会见难的障碍、阻力和步骤:统一思想认识 逐步试点放开

通信权



如上所述,视频会见在检法机关都已试点运行。在律师会见的问题上,首先观念上还未得到重视和转变,没有认识到视频会见的重要性。现在建更多的看守所会见室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一旦全面推行刑事辩护全覆盖,必将带来刑事辩护率大幅提高,建再多的看守所会见室依然不够用。我们要看到,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入所带来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是远远不能配比的。

值得注意的是,种观念的转变不仅存在于司法机关,其实很大的阻力来自于律师内部认识的不统一。许多人认为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很难实现。他们会担心,与当事人通电话的人是不是律师?怎么样核实身份?如果串供了怎么办?如果和家属通话怎么办等等。难道我们要因为汽车在马路上跑的太快会伤害人,就不让汽车上路吗?如果律师队伍自己都认为有效实现通信权有障碍、有阻力,那就更没有办法让司法机关、立法机关把通信权进行激活。所以,律师队伍首先应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当然,在目前阶段完全统一放开通信权可能有困难。不妨设置一些合理化的步骤来分批实施。比如,将盗窃、抢劫等没有争议、靠证据就能认定犯罪事实的案件分离出来,让这些案件的律师可以通过电话跟当事人进行交流。又如,在采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中,好多时候律师来不及去看守所会见,程序上已经临近时间节点。这样的案件中,当事人对案件并没有疑义,而且特别希望采用一个快捷的方式来处理案件,得到一个较轻的处罚,这种案件就可以给律师和当事人一个通信权。

现在通讯技术如此发达,通讯设备成本也很低,2000块钱就可以买到10部手机,而这样简单的10部手机对于看守所来说,完全能够解决律师和被羁押的当事人通话问题,与用纳税人的钱大规模建立看守所会见室、让广大律师大费周折地往返与不同城市的郊区看守所相比,其运行成本非常低。所以,当前需要让通信权的法律条文真正的被激活。

法治的发展是靠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在法律人世代相传的接力过程中,每一代法律人都要有更多的思考。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究竟为法治建设做出哪些贡献?如果我们这代法律人在短期内能够齐心协力的同声呼唤,共同努力唤醒激活法律规定中的通信权,让程序条款切实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至少这一代法律人可以对后人讲:“我们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尽到了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