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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租房要求请佛骗取钱财被骗进狱------诸暨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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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租房要求请佛骗取钱财被骗进狱------诸暨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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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孙某以请佛为名,作案31次,骗得被害人钱款人民币共计71000余元。2007年9月4号,卢湾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
关键词: 骗取,钱财,被骗,假装

       孙某以请佛为名,作案31次,骗得被害人钱款人民币共计71000余元。

    2007年9月4号,卢湾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4年4月至2007年3月期间,孙某冒充美籍华人或境外人士到房产中介公司要求租房,要租1套价格较贵的房屋,1般每月房钱在8000元至10000元左右,让中介公司提供出租房源,约房主至出租房屋或中介公司等地入行洽商。

    在房主赶来赴约的途中,孙某与中介公司员工故意套近乎,自称刚刚乘飞机从美国归来,是在生物研究院工作的海回,老板马上就要乘飞机到上海了,急需在上海租房,老是将情况说得很急。

    在望房洽商过程中,孙某将上述情况又在房主眼前讲1遍,以取得房主信任,并有意无意地提出想要租房的老板或同事相信菩萨,要望风水的,见机要求房主陪同前去本市龙华寺请佛像,在途中又谎称自己刚刚从国外归来,身边没有人民币,需借用人民币请佛像,从而骗取众多被害人钱款。

      法院以为,孙某以非法据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孙某到案后能坦白所犯罪行,并能当庭自愿认罪,故可酌情从轻处罚。

    卢湾法院·黄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