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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人讨债不成杀人碎尸提着头颅上公交------诸暨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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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人讨债不成杀人碎尸提着头颅上公交------诸暨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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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重磅追踪之市区福星小区天台碎尸案  4000元债务引发杀人碎尸  两凶手事先备好工具,向被害人讨债不成就下辣手,1审分别被判死刑和死缓  残忍杀人
关键词: 讨债,头颅,提着,碎尸

       重磅追踪之市区福星小区天台碎尸案  4000元债务 引发杀人碎尸  两凶手事先备好工具,向被害人讨债不成就下辣手,1审分别被判死刑和死缓  残忍杀人分尸,再抛尸于3个地方,抛尸时甚至提着死者头颅坐公交车……  这是往年“市区福星小区天台碎尸案”的案情(本报往年6月27号,7月17号曾报道),可谁能想到,下如斯辣手的念头,竟然是4000元的债务纠纷。

      凶手刘某龙和被害人冯某庆原本合作做有偿捐肾中介,因冯某庆想单干,刘某龙就想把借给冯的4000元钱讨归来,但冯某庆不还。

    于是,刘某龙约上同伙孙某明,备好杀人工具再次往讨债,讨债不成后残忍杀人分尸。

    刘,孙两人抛尸后,还曾商定“谁被抓谁扛着”,但刘某龙落网后,在望守所内又供出孙某明。

      号前,漳州中院对此案作出1审讯决,刘某龙与孙某明犯故意杀人罪,1审分别被判正法刑和死缓。

      杀人:  事先备好工具 讨债不成就杀人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龙和被害人冯某庆合伙做器官移植中介,因债务纠纷产生矛盾。

      刘某龙供认,两人合伙做有偿捐肾中介,冯某庆负责联系,组织肾源,他再联系买家。

    起初冯某庆没有钱,平时糊口用度都是刘某龙先出资,冯某庆还向刘某龙借了4000元,到了往年4月底,冯某庆想单干,刘某龙就想将钱讨归来。

    往年5月3号和4号,刘某龙向冯某庆讨钱,两人为此发生争吵。

      法院审理查明,往年5月4号,刘某龙向孙某明提起冯某庆欠钱不还,孙某明表示愿意帮他讨钱,两人共谋假如冯某庆不还钱就教训他,假如反抗就将他杀死,两人还1起预备匕首,绳子。

      越号上午10点多,刘,孙两人带着作案工具,来到胜利西路1租房,要求冯某庆还钱,因讨要欠款未果,刘某龙就用绳子勒住冯某庆的脖子,孙某明则用匕首刺向冯某庆,但匕首被打落在地,刘某龙见状,1手用绳子勒住冯某庆的脖子,1手取出匕首捅刺冯某庆的肩部,颈部,致其不能转动后,两人将冯某庆拖到卫生间。

    经法医鉴定,冯某庆死亡原因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

      分尸:  尸块抛在3个地方 商定谁被抓谁扛着  庭审现场,刘某龙供述,他和孙某明将冯某庆杀死拖到卫生间后,两人就商量分尸,外出购买钢锯,锯条,塑料袋等工具,先由孙某明用钢锯分尸,刘某龙再外出购买行李箱。

      孙某明供述,他用钢锯分尸时,没锯几下锯片就折了,刘某龙买完行李箱归来后,见状就要他到卫生间外,将三四个塑料袋套在1起装尸块,刘某龙则入卫生间用匕首分尸,分好的尸块装入塑料袋。

    他们将冯某庆的尸体分成八部门,分别装入塑料袋和行李箱内。

      随后,两人1起将尸块抛于芗城区高坑村1水沟内,芗城区福星公寓4幢楼顶,头颅则由孙某明1人丢在龙文区的龙文塔内。

    孙某明称,过后两人约好,谁被抓就由谁扛着,不能供出别人。

      判决:  两犯获重办 1死刑1死缓  法院审理以为,刘某龙,孙某明经预谋后,向冯某庆讨欠款,在讨债不成的情况下相互配合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

    两人还将尸体入行肢解,并抛于不同地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峻,依法应重办。

      在共同犯罪中,刘某龙提起犯意,预备作案工具,是杀人,分尸,抛尸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是罪行最为严峻的主犯。

    孙某明积极介入预谋,1同预备作案工具,杀人过程中与刘某龙相互配合,并介入分尸,抛尸,综合作案,孙某明亦是主犯,但作用和地位稍次于刘某龙。

    刘某龙回案后固然能揭发同案犯,但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

      漳州中院1审讯决刘某龙犯故意杀人罪,判正法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某明犯故意杀人罪,判正法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被告人还应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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